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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民银行成都支行的协调和指导下,成都市区(五城区、高新区)的首付款最低标准从30%降低到25%,而成都其余城市及全省各城市的首付款比例则从25%降低到20%。市区以外的地区最低可交20%的首付。
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在春节前出台了一项新的房贷政策,规定“非限购”城市的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能低于25%,而各地可以视实际情况降低5%。那时,市场上较为统一的看法是,监管机构的这一举动是为了解决存量房问题。四川省利率市场化自律机制秘书处在征求各方意见后,日前正式发布了《四川省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实施方案》。
通知称,成都五城区、高新区在内的主城区(含五城区、高新区)主城区首付款最低比例由30%降低到25%,其余成都及其他城市及四川省各城市市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25%降低到了20%。
同时,成都市区(五城区、高新区)的首付比例从45%降低到35%,其余市州和成都其它市州也从40%降低到30%。
据悉,各银行应当综合考虑本所的商业贷款投放政策、风险控制等因素,在此基础上,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为基础,合理确定贷款的利率和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