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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质量强省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天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向所在市(州)质量强市(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自愿提出申请,由所在市(州)质量强市(州)工作领导小组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具体操作步骤
01. 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申报,按6个组织类别和个人如实填写申报表。申报表电子版可从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四川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川质通”)下载。
02. 申报组织应当在本组织内部进行公示(申报组织为有关单位的分支、内设、派出机构的,由有关单位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申报推荐意见。申报个人由所在单位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出具申报推荐意见。上述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03. 申报组织和个人向各市(州)质量强市(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自我评价报告、证实性材料,需整理成册的纸质材料1份,Word和PDF的电子版1份,各材料要求详见申报表的填表说明),并在四川省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川质通”,网址:http://www.scnqi.cn/)点击天府质量奖申报,按要求注册、填报和提交所有申报材料。
04. 申报组织和个人向所在地申报的,由市(州)质量强市(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同级表彰奖励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初核把关,征求市(州)相关部门意见,在本区域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初核和推荐意见。申报材料及初核推荐意见需于9月23日前提交至省质量强省办,网上同步进行审核。
05. 申报组织和个人向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的,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初核把关,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初核和推荐意见。申报材料及初核推荐意见需于9月23日前提交至省质量强省办,网上同步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