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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要求
01. 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02. 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03. 请申报单位于2022年7月13日8:00-8月26日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2年8月26日18:00前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试运行)”,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2022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
二、具体操作步骤
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试运行)”,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三、专项受理处室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由科技厅国际合作处受理。
邮箱:5142168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