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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工业企业开足马力生产
政策内容:对在8月份实施让电于民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10月份产值增速快于全省平均水平并作出较大贡献的,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一定奖补。
适用对象:全省在8月份实施让电于民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支持提升电力应急备用能力
政策内容: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8-11月份购买应急备用发电设备(含甲醇柴油混合发电设备)给予一定补助资金,支持各市(州)结合实际
适用对象: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支持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政策内容:对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疫情防控能力建设给予补助资金。
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园区和企业。
四、加快实施一批强链补链项目
政策内容:对动力电池、晶硅光伏、新型显示灯重点产业链首批轮值“链主”企业及其核心配套企业,实施产业链生态建设、安全稳定、转型升级、配套招引、同准备份灯重点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适用对象:全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及其核心配套企业。
五、激励工业领域龙头企业跨越发展
政策内容:对新晋“世界500强”的工业领域或企业(集团)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激励资金。
适用对象:全省工业领域企业(集团)。
六、激励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加快发展
政策内容:对2022年营业收入增速排名靠前的30户“贡嘎培优”企业给予200万元奖补资金。
适用对象:全省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
七、支持产业新赛道企业争位竞速
政策内容:支持产业新赛道争位竞速,对每个新赛道的领先型“赛手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资金。
适用对象:全省产业新赛道企业。
八、鼓励大企业采购中小为企业产品及服务
政策内容:对大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及服务年累计超过1亿元,按实际支付采购金额较上年增量部分的5%,给予企业最高200万元奖励资金。
适用对象:全省工业领域大型企业。
九、鼓励工业企业升规入统
政策内容:根据地方新入规完成数量和新增经济贡献,对市(州)进行激励奖补,由各地统筹用于推动工业企业“小升规”工作,力争年内全省新入规工业企业1200家以上。
适用对象:全省新升规入统工业企业。
十、激励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加快发展
政策内容:实施“天府益企·雏鹰计划”,安排资金由各市(州)用于对2022年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且增长较快的专精特新、创新型、重点产业链关键配套、乡村振兴带动标杆型等规下工业企业给予奖补。
适用对象:纳入“天府益企·雏鹰计划”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十一、支持减免中小微企业厂房租金
政策内容:支持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的厂房租金,按租金减免总额给予最高200万补助资金。
适用对象: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十二、培育打造“小灯塔”企业
政策内容:对纳入202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服务范围,并成功通过验收的“小灯塔”企业,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适用对象:纳入202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服务范围的“小灯塔”企业。
十三、推动重点项目加快投产达效
政策内容:对投资10亿元以上且在2022年下半年竣工投产的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对新增产值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激励资金。
适用对象: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
十四、鼓励培育新品名品精品
政策内容:支持消费品工业企业面向新需求,开发和培育形成一批新品、名品、精品,对新的“大单品”销售额超过1亿元、增速在20%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资金。
适用对象:全省消费品工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十五、支持企业开展线上供需对接
政策内容:打造“天府云销”一站式四川制造线上大市场,支持企业开展线上供需对接,给予一定补贴激励资金。
适用对象:全省工业企业。
十六、支持汽车(新能源汽车)下乡促销
政策内容:开展汽车(新能源汽车)下乡专项活动,鼓励各市(州)对参加活动的汽车生产企业开展奖补,对有关市(州)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适用对象:全省汽车生产企业。
十七、支持煤炭企业、火电企业开展安全环保技术改造
政策内容:对完成我省电煤保供任务的煤炭企业,实施的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在2022年前三季度竣工的安全绿色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予以资金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火电企业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予以资金支持。
适用对象:全省煤炭企业、火电企业。